杭州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(fā)布《關于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,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。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,租房提取限額由1200元/月/人提高至1500元/月/人。 另外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(yè),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,在與職工充分協(xié)商的前提下,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提交決議書,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,到期后進行補繳。在此期間,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繳存時間連續(xù)計算,不受緩繳影響。 同時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,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,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。 上述支持政策自發(fā)文之日起實施,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。